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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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Futures)是一種跨越時間的交易方式。買賣雙方透過簽訂標準化合約,同意按指定的時間、價格與其他交易條件,交收指定數量的現貨。通常期貨集中在期貨交易所進行買賣,但亦有部分期貨合約可透過櫃台交易﹝OTC,Over the Counter﹞進行買賣。 期貨是一種衍生工具,按現貨標的物之種類,期貨可分為商品期貨與金融期貨兩大類。參與期貨交易者之中,套保者(或稱對沖者)透過買賣期貨,鎖定利潤與成本,減低時間帶來的價格波動風險。投機者則透過期貨交易承擔更多風險,伺機在價格波動中牟取利潤。 不少期貨市場發展自遠期合約,指一對一個別簽訂的跨時間買賣合同,交易細則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期貨合約則由交易所劃一標準化,讓四方八面的交易者可在同一個平台上方便地撮合交易。期權(選擇權)是從期貨合約上再衍生出來的另一種衍生工具。
[编辑] 期貨的種類[编辑] 商品期貨[编辑] 金融期貨[编辑] 發展歷史歷史上最早的期貨市場是江戶幕府時代的日本。由於當時的米價對經濟及軍事活動造成很重大的影響,米商會根據食米的生產以及市場對食米的期待而決定庫存食米的買賣。 在1970年代,芝加哥的CME與CBOT兩家交易所曾進行多項期貨產品的創新,大力發展多個金融期貨品種,令金融期貨成為期貨市場的主流。1980年代,芝加哥的交易所開始發展電子交易平台。踏入1990年代末,各國交易所出現收購合併的趨勢。 中國古代已有由糧棧、糧市構成的商品信貸及遠期合約制度。在民國年代,中國上海曾出現多個期貨交易所,市場一度出現瘋狂熱炒。滿洲國政府亦曾在東北大連、營口、奉天等15個城市設立期貨交易所,主要經營大豆、豆餅、豆油期貨貿易。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期貨交易所在中國大陸絕跡幾十年,到1992年鄭州設立期貨交易所,展開另一波期貨熱炒風潮,各省市百花齊放,最多曾經一度同時開設超過50家期貨交易所,超過全球其他國家期貨交易所數目的總和。中國國務院在1994年及1998年,兩次大力收緊監管,暫停多個期貨品種,勒令多間交易所停止營業。 自1998年後,中國大陸合法的商品期貨交易所只剩下上海 [1]、大連 [2]、鄭州[3]三所,前者經營能源與金屬商品期貨,後兩者經營農產品期貨。到2006年9月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上海掛牌成立,首項預備推出的產品為滬深300股指期貨。 [编辑] 期貨市場與股票市場的分別
[编辑] 環球主要的期貨交易所Euronext.Liffe
[编辑] 人工喊價與電子交易人工喊價是指交易大堂內的交易代表,透過手勢與喊話途徑,進行交易。芝加哥CBOT是早期最有代表性的人工交易池,每個品種由交易代表在八角形的梯級範圍內,進行頻繁的喊話與手勢交易。 電子交易是指市場採取中央電腦交易系統,根據交易規則、買賣指令的價格與先後次序,自動撮合買賣合同﹝或稱自動對盤﹞。交易員在認可的電腦系統前下單即可,毋須擠到特定的空間內人工喊價。 [编辑] 結算、交割、升貼水[编辑] 变相期货某些远期现货市场套用期货交易体制组织的交易,一般都隐含巨大的风险,容易被操纵而导致交易者巨大损失。 [编辑] 期货交易简介
如果把期货保证金与买楼花的定金相比较,只不过期货保证金主要的不是购楼“货款”的一部分、而是用以平衡多空(或曰买/卖)双方随时发生的浮动(以及事实)盈亏。以天然胶为例:多空(或曰买/卖)双方在13700元成交后,当行情涨至14100元时,相当于多方有400元/手的浮动盈利、而空方则有400元/手的浮动亏损,交易所随时要将亏损方亏损部分的金额从其保证金帐户内划拨到盈利方的保证金帐户内(当然还有手续费也要从双方保证金帐户内划拨出来),如果某方出现保证金值低于规定数额(注意:不是说1分钱都没有了!),交易所有权对其予以强行平仓。 由于期货行情在一天内的波动幅度经常会很大,如果以“瞬间”的盈亏结果来作为对某方实施比如“强行平仓”的行为的话,极有可能一方面引发大量的交易纠纷,另一方面甚至导致整个交易根本就无法正常进行下去;所以交易所一般采取或在收市前的某个时间、或在次一个交易日开市前的某个时间作“资金结算”(此处用词可能不当,应该怎么定义记不太清楚了);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金不足的一方若不能及时将保证金予以补足、交易所才对其行使强行平仓的权力。这就是所谓逐日盯市制度。 由于行情变化过快,投资者在没来得及追加保证金的时候、帐户上的保证金已经不够维持持有原来的合约了;这种因保证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所导致的保证金“归零”、俗称“爆仓”。 与股票买卖一样,购买会员席位是经纪商(证券公司)的事,跟投资者没有关系。 1、开户:其过程与股票开户的程序是一样的; 开仓时收一半,平仓时收一半。各个交易所或品种之间的标准不一,大约相当于2、3个点的值。 比如某甲在13700元买进R308(即2003年8月交割的天然胶合约)、计划在R311上抛出,假如要在同一时间完成、二者之间的价差(也叫基差)必须大到什么程度才有利可图呢?这里涉及这样一些费用: 从事套利在期货市场上投入保证金的利息支出; 购买天然胶的货款所占用资金的利息支出; 8--11月的仓储费用; 增值税:(卖价-买价)X 0.17; 假设以上项目内容合计为350元,就意味着当在同一时间R308为13700元/吨、R311为14050元/吨 以上时,理论上同时买R308卖R311是稳赚不赔的。 再介绍一个极端的例子(这是我在1996年底为国家储备局设计的套利方案): 储备局常年要囤积一定数量的天然胶,假如想通过期货市场从事套利,在同一时间不同合约之间的价差呈什么样的比价时其才会有利可图呢? 从事套利在期货市场投入保证金的利息支出; 因卖出天然胶所回笼资金的利息收入; 套利期间所节省的仓储费用; 少支付增值税的收益(卖价-买价)X 0.17。 假设以上项目内容正负抵消后合计为250元,就意味着有机会进行“空头套利”。 (综上所述,一个完善的期货市场是不容易出现恶性逼仓的——因为套利盘的存在会令“基差”经常处于一个非常合理的比价状态。) 恶性逼仓的最恶劣行为是弃盘、也叫弃仓。当逼仓主力感觉到逼仓的风险已经堆积到无法释放的地步时,其会将所持有的合约快速集中到若干个“新”席位(一般情况下,该席位的所有者或无人敢惹、或傻得可爱、或愿意“监守自盗”)上(其实,整个逼仓的过程一直也是在各个席位之间倒仓的过程)。这样,逼仓的“利润”和本金被倒出来了,在“新”席位上仅保留“初始保证金”——也就是维持保证金;一旦行情逆转、其立即就会出现保证金不足的现象;由于此时“逼仓”主力已经人间蒸发(象最近的萨达姆一样)、所以很快就会发生因无人抵抗而导致的连续“停板”。而交易所很快会发现这些“新”席位已经“爆仓”了,席位“爆仓”的后果就是交易所要接下其手头上的的所有未了结的持仓。交易所为了自保,必然会要求“对手”挂出平仓单;但是,这时候“对手”离解套还早着呢!! 于是,交易所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付烂摊子:协议平仓吧,双方都说自己的合约还处于亏损状态(整个市场忽然找不到赚了钱的席位了);如果不协议平仓,行情运行方向对交易所被迫承接下来的合约还将继续不利、交易所又怎么承担得起…… 我们平时所说的外汇期货也叫外汇(现货)按金交易,是投资者与银行之间发生的现汇交易。所谓行情,其实是各个“报价行”之间报出的价:分买进价和卖出价;当投资者“买进”的时候、银行就对应地“卖出”。直接和银行交易只存在买卖差价(一般为5—7个点,10个点也很正常;行情变化特别快的时候也可能为30—50个点)、而没有手续费,此外还可能涉及“息差”——即投资者买卖币种之间存款利息的差额。 [编辑] 参考文献 |


